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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和委托流程

讨债公司委托流程:

委托步骤一:接受咨询

我们有专业人员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专业的业务咨询服务,可以通过电话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我们联系。

委托步骤二:提供催收确认书

接到客户的咨询,我们会指定专业催收员就其所咨询的事情与其进行进一步的沟通,在此过程中提出最优化的建议,在双方诚信的基础上,确定详细的调查内容,并得到客户的确认后提供书面形式的调查内容确认书。

委托步骤三:回复意向书

收到公司内容确认书后,公司催收专家会就账款内容进行专业研究与分析,并以最快的效率回复调查意向书,意向书包括以下内容

A、接受委托的合理性

B、调查内容的进一步确认

C、催收的可行性分析

D、催收所需时间

E、前期所需费用

委托步骤四:签订委托协议书

完成以上步骤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条件下,进入签订协议阶段。

两种方式:

A、在指定地点与客户签订协议书

B、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与客户签订协议书

委托步骤五;收取前期款并开始操作(注意:所有讨债服务 不成功 不收费)

秉持为客户做主,合理合法维护客户权益。

南和县地处河北省南部,太行山东麓冲积平原,北距石家庄市108公里,西离邢台市20公里,辖5乡3镇,218个行政村,总面积418平方公里,耕地面积39.1万亩。截止2001年底,全县总人口达到31.32万人,国内生产总值完成11.9亿元,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.7亿元,粮食总产达到23万吨,全部财政收入完成3775万元,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501元。历史沿革该县自公元前202年建置,北齐更名嘉禾,北宋曾称澧州,元代初名和阳,不久复名南和县。隶属巨鹿郡、魏郡、广平郡、名州、邢州、信德府、顺德府。1949年划入邢台专区,并先后归邯郸专区、巨鹿县、任县治,1962年复置,改属邢台专区。1970年改为邢台地区辖,1993年邢台地市合并后归邢台市辖至今。